顾问单位关于食品供货协议书
需 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协议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甲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乙方查验,并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2、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甲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立即退货,并向甲方主张由此受到的损失。
3、甲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乙方及乙方的客户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价格每天进行核对,对数量统计有差异的,由乙方发送订单确认的数量为准,食品供应款按月支付,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供应款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具体为:户名: ,卡号: ,开户行: 。)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确定的内容为准。
7、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