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公司律师谈款到发货合同模板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 产品时,应向乙方提供采购单,采购单上应载明所采需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包装要求,以及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二条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单后,应立即与甲方商定本批 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价格等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供货。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供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将交货地点选择在承运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的地方,乙方应按时将货物运达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在运达交货地点之前,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甲方(或指定专人)应立即派人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应当场接收货物。甲方接收货物后,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所提 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如国家标准高于双方约定标准,则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六条 货款按“款到发货”的方式支付,即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应立即组织发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查收货物时,如发现品种、规格或质量不符合采购单上所载明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加以调换。在乙方无过失(错)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调换、退货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承担。
2、如遇市场缺货、天气、交通拥堵等特殊情况时,导致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都或部分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所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述)事宜,按照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自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