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蔡先送律师历经1年3个月成功代理卢某100万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添加时间:2016/10/8 19:15:45】 【浏览次数:2418次】
郭某诉卢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金额为人民币100多万元。该案原告起诉以郭某个人名义起诉,起诉被告卢某、卢某妻子、卢某的父亲。原告借以起诉的证据发货单部分没有被告签字,对账单被告对部分货物持保留意见。实际上被告收到的货物货款已经支付完毕。原告甚至否认给被告出具的一张25万元的收条,并在庭审中申请对收条内容进行鉴定。本所蔡先送律师代理后,从原告的诉讼主体方面及发货单没有被告本人签字等思路进行答辩。原告起诉日期为2015年7月29日,其中经过3次开庭,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最后在蔡律师及委托人的共同努力下,义乌市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的答辩观点,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案,历经逾15个月后,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效地维护人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获得了委托人的好评。该案号为:(2015)金义商初字第4875号